中介公司泄露公司的房源会构成泄露商业秘密罪么
可能会构成。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可能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触犯该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是是在情皮好节严重的情形下;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经营信息。据此,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
之一,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像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
第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第猜握纯三,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
第四,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此外,商业秘密还具有使用权可以 *** 、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内容广泛等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十二、 将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修改为:“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穗咐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泄露房源信息有罪吗
泄露个人信息是属于违法的,在未经过消费者同意缓手皮的情况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薯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扰差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 ***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之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假房源、假房价,上海出台了什么政策?
11月16日,上海是房地产交易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对挂牌房源进行核验,并按规范发布信息。对于发布虚假房源、房价等违规行为中介,将进行惩处。
《上海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试行规范》”)自12月15日起实施。
《试行规范》显示,上文所指房悔清源核验,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在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存量房前,由受托经纪机构登录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并提交房源核验申请,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据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备案系统共享信息,进行房源信息校验的过程。
存量房房源发布,是指上海市交易中心在网上房地产网站发布通过房源核验的拟出售存量房房源信息的过程。
经纪机构通过门店、网站等各类渠道发布拟出售的存量房房源信息应明确标识房源核验编号及二维码。
核验规则
为防范假房源、低价“钓鱼”等行为
受委托房源必须通过官方系统核验
《试行规范》显示,房源核验流程由申请、受理、核验、结果告知和结果复核五步构成。
申请。权利人委托经纪机构通过备案系统申请核验。《试行规范》要求,权利人申请核验的房源应具备三个条件:
有出售意向;
承诺申请核验的房屋未与他人签订交易合同,未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产权利,且没有权属争议;
并按规定提供核验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受理。权利人委托经纪机构申请核验,受托经纪机构应当查看申请核验的房源及其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方可通过备案系统与委托人签订房地产经纪委托合同,并为委托人打印《房源信息及核验申请承诺书》,经权利人签字确认后,通过备案系统提交核验申请。
同时,交易中心要求,受托经纪机构须将经权利人签字的《房源信息及核验申请承诺书》存档,在委托有效期内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核验。房源核验申请受理后,备案系统依据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存量房交易合同备案信息,实时完成核验。
房源核验内容包括:反馈房屋的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核验权利人信息是否与不动产登记簿信息一致;核实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登记、租赁登记、异议登记(包括临时异议登记)、单双方预告登记、文件登记(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认定、对附有违法建筑的认定)、查封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信息等事项。
结果告知。房源核验完成后,权利人可以由受托经纪机构通过备案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根据需要打印《存量房房源核验及发布结果表》。
结果复核。房源核验未通过,权利人对核验结果存在异议的,可申请结果复核。由受托经纪机构在线提交复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核申请受理后,市交易中心在受理之日起1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审核;完成复核后,权利人可以通过受托经纪机构在备案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房源发布规则
中介发布的房源信息需与官方核验信息一致
官方系统自动比对信息
不合格房源自动撤销
核验完成后,网上房地产网站及时发布通过房源核验或复核的存量房房源信息,包括:小区名称、房屋所在区域、建筑面积、用途、抵押状况、拟售价格、受托经纪机构、核验编号等。
对于一套房源委托多家经纪机构挂牌的,网上房地产网站将展示所有通过该房源核验的受托机构的挂牌信息。
受托经纪机构发布存量房房源信息的,应当保持其门店、网站等各类渠道的房源信息与网上房地产网站发布的信息一致,并明确标示房源核验二维码,该二维码可从备案系统中下载。
购房人可用手机扫描经纪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上的二维码,获取核验编号,到网上房地产网站核实房源信息。房源核验未通过的,系统不生成二维码,受托经纪机构不得对外发布该房源信息。
《试行规范》显示,房源发布后,系统会自动每天进行信息比对。对于委托期满的、已经网野前唯签的或存在于不动产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房源,系统会自动撤销挂牌信息。
惩处机制
发布假房源、泄露客户信息
将被采取暂停网签密钥等措施
发布房源核验、发布等规则之外,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同时设置了惩处机制。
《试行规范》颂培要求,经纪机构应当按照房源核验及发布业务操作规范要求进行房源核验和发布。
经纪机构工作人员对权利人提供的具体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权利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披露权利人信息,或将权利人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若未按规定执行的或存在以下违规操作情形的,上海市交易中心将采取撤销委托备案、约谈、书面警告、网上房地产网站曝光、纳入诚信记录、暂停网签密钥等监管措施,督促整改:
1. 填写虚假产权人联系 *** 、所售房屋价格未如实填写的;
2. 申请承诺书未按规定签字、存档的;
3. 投诉量年累计超过一定比例的;
4. 不按规定展示二维码的;
5. 其他违规情形。
上海7名房屋中介倒卖业主房源信息被刑拘,此事件起到了哪些警示作用?
有人总是会为了一些利益,去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去侵犯别人的权益,上海有其名房屋的中介,居然会去倒卖业主的房源信息,因为这件事情中介也被拘行,这完全就属于已经侵犯业主的权益,这些人被刑拘之后也给其他的有心之人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千万不能知法犯法,因为这种行为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漏薯信息罪的。
业主们明明就没有去找过任何的中介进行委托,可是却经常会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 *** ,这对房主们来说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最后才知道原来就是一些中介人员在上传信息的时候,私自把返皮者顾客的信息给倒卖给其他人,这种行为不仅是对业主们造成的权益侵害,同时也让其公司遭到了顾客们的不信任。
原本那些东西应该只有公司内部才能够掌握到的房源信息,可是却接二连三的出现在了其他公司的网站上,这些东西都需要一握粗个公司里面的员工去进行扫码登录才能查看的,那么现在问题肯定是出在一些员工身上,最后就是这几名业务人员伙同了其他的房产中介人员,用这种信息共享的名义去获得房源信息,再进行售卖,定期收费。
这件事情也确实给大家一个警示,千万不要去法律的边缘疯狂的试探,也不要去昧着自己的良心做事,脚踏实地才是正道,这几名嫌疑人也终将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这下子几人在行业当中这个名声也算是已经臭气熏天了,更是难以获得顾客们的信任,每一位员工也好,企业也好,都应该在其位谋其职,尽到自己的职业本分,而不是去投机取巧,如果总是去这样做的话,真的就是短暂的获利而已,害人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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