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漏举报人信息违法吗
违法的行为,泄露举报人信息应当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性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法律依据】:一、中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第五条受理机关工作人员无意或故意泄露检举、控告情况的,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第六条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单位或被检举、控告人。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追查检举、控告人。对确属诬告陷害,需要追查诬告陷害者的,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的委员会、 *** 或纪检监察机关批准。第八条对匿名检举、控告材料,除查处案件需要外,不得擅自核对笔迹或进行文检;因查处案件工作需要核对笔迹或进行文检的,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二、《行政监察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举报人信息会被泄露吗
不会。举报投诉可采用来信、来访、 *** 、传真、电子信箱或口头等形式进行举报投诉。接收举报的部门会为举报人保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12315实名举报危险吗?
不会的;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依据《【12315】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但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并且需要向被举报人提供组织调解所必需信息的除外。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
扩展资料: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举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对举报人实行奖励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告知或者奖励。
2、对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保密。
参考资料来源:淮南市人民 *** -【12315】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匿名举报有人管吗?
网上不实名举报,通过关系不一定能查到举报人。
匿名举报是指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具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举报。如有的举报人在举报信中不写自己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 *** 和地址,而只是写上“部分党员”、“部分职工”、“部分群众”或“正义”、“发威”等化名;有的举报人在拨打举报 *** 时,也使用一些无法与其联系的化名或假名,这些都属于匿名举报。
匿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它的存在具有一定的社会原因。主要是一些地方民主政治生活不健全,举报者对执法环境还信不过,担心署名举报遭到打击报复,所以署假名或匿名举报。也有的是由于举报者对举报的事实情况了解得不够清楚,但又觉得需要反映,而不好署真实姓名举报。还有极少数人是为了达到攻击、恐吓、欺骗等不可告人的目的,采用写匿名信的手段,无中生有,诬陷他人。鉴于匿名举报使得举报机构受理后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给取证查处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而且由于匿名举报比较复杂,容易被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利用。因此,作为举报人来说,为了体现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在举报违法犯罪时,能够署上自己的真实姓名。为了提倡和鼓励群众署名举报,检察机关向社会公开承诺,署名举报件件答复。同时,检察机关加大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的查处,以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交通部海事局关于署实名举报政风案件奖励办法(暂行)》第七条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应严肃追究其责任。
如实名举报,主管部门却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透路给被举报方,这种行为违法吗?
违法,任何部门或个人都有义务为举报人保密的,这种行为己经涉嫌泄密,举报人可以向有关单位处投诉,也可以向纪委投诉,面对不良行为,勇敢向相关部门举报,是每个公民的权力和义务,但一定要尊重事实。
法律分析
故意向被举报单位泄露举报人信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违反举报人保护规定,故意泄露举报人姓名、地址、 *** 或者举报内容等,或者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被举报单位的,或者应当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采取保护措施而未制定或者采取,导致举报人受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公民个人信息是属于隐私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如果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是会判刑且受到相对罚金的,利用 *** 、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需要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是需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手段检举、控告人及其亲属或假想检举、控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条大神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