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向他人提供业主信息犯法吗?
违法。提供他人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罪。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法律分析
侵犯隐私权的量刑标准如下: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等。作为人格权之一,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也同侵犯其他权利一样,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四要件。主观具有过错,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使得该行为具有违法性质。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往往具有直接关联性,侵害隐私权的后果表现为权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与私域生活的侵扰,这一事实乃侵害行为所致,换句话来说,权利主体因该不法行为遭受人格利益受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开发商泄露购房者的个人信息属于违法吗
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 ***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之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依法保护的个人信息:
《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二、正确适用法律,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是新型犯罪,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从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借鉴以往的成功判例,综合考虑出售、非法提供或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次数、数量、手段和牟利数额、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依法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除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单位的工作人员之外,还包括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公民个人信息的商业、房地产业等服务业中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 *** 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
小区物管向别人透露业主信息 请问这侵犯了业主信息权吗
不是,是侵犯了业主的隐私权,这种行为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隐私是指不愿意让人知道、属于个人的生活私密,如两性关系、生育能力等,隐私一旦公开,就会给当事人带来心理压力和苦恼,侵害隐私权等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法律分析
每个公民的隐私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未经别人同意,向别人透露其信息的行为,这是对别人权利的侵害,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此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这也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因此即使一般不会对其进行刑事处罚,但相应规定处罚也是需要的。隐私权包含的内容有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住址、 *** 、公民的身体特征、形象,这些未经许可其余人都不能刺探、公开或者传播。还有公民的个人活动,特别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能受监视,不能被窥视,别人不能摄像、录像,当然法律上监视居住的除外。若将超出公共领域的私人信息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在社会上传播,确实构成了侵犯别人隐私权。受害人可以留下证据去相关部门投诉,根据情节轻重传播者会受到拘留和相应金额的处罚。私自向别人透露个人信息一方面是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另一方面若传播出去会对受害者构成侮辱,有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 ***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 *** 、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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